[申訴] 不服 Violation 判決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6-12-18 13:58:34
1.申訴人ID:
Birthday5566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PTT站務警察
(b)文章編號:#1OLXMnm_ (Violation)
3.欲申訴之判決︰
使用者經本板判決 #1OGH3ZzP (Violation) 違規使用他人推文為簽名檔後,
於繳清罰單後
仍未修正其文章,處罰單二張。
4.不服理由︰
一 站務警察以當初未要求我之行為懲役我       (見第二頁)
二 檢舉人所引用的是與本案例狀況不同的案例之判決 (見第三頁)

在初次判決 #1OGH3ZzP (Violation)中
站務警察僅在判決中表明: 2. 若未來繼續使用,得連續開罰。 (見證據1)
站務警察當初並未要求我刪除簽名檔,
且 Violaton 板規僅寫到擅用他人推文為簽名檔者為違規,並無提到刪除義務。
現在在我未被告知應刪除相關簽名檔的狀況下,
以未刪除簽名檔之行為是違反使用者之條約而被開罰單,我認為並不合理。

babycay170表示她有寄信給我以溝通,但既然babycay170並不代表站方或板主,
也不代表任一有著作權之之作家立場,那就代表我沒有義務要讀。
所有的溝通時間應以站務警察局之判決時間為準。
該檢舉人 Babycat170 以 #1MIKI7RT (PttLaw) 申請連續開罰
但 #1MIKI7RT (PttLaw) 是回應 #1MGno_Tp (PttLaw) 之文章
但 #1MGno_Tp (PttLaw) 並非 babycat170 對我的檢舉文
且該案例與本案例狀況有些不同,該篇文章(見證據2)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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