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服啦~~不公平啦~~冤枉喔~~

作者: PttLegist2 (法務部pttlaw板法務)   2017-03-13 22:40:00
閣下的程序錯誤,
請向板務部申訴。
Ptt法務部 PttLaw法務
附註:
1. 於看板中發表不當之文章或推文,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
一款,屬看板違規,並依同法第八條,應由板主認定事實之有無,本板並
無管轄權限。
2. 看板違規請向板主申訴,若對板主之處置有疑義,請向看板所屬小組長申訴,
若對小組長之處置有疑義,請向所屬群組長申訴,若對於群組長之處置有疑義,
  請向板務站長申訴。
※ 引述《kingstong (卍解-天鎖斬月)》之銘言:
: 不過是發了幾篇廢文
: 就被捅了劣退五次,庵內甘對?!
: 讓我復權發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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