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violation板判決

作者: PttLegist2 (法務部pttlaw板法務)   2017-08-29 21:47:32
判決主文:
一、申訴駁回
二、於本篇判決發佈後七十二小時內刪除所有違規簽名檔,否則得連續開罰。
判決理由:
本案申訴人未經檢舉人同意,將其文章作為簽名檔,
違反使用者違規申訴及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款第二目事實明確。
查詢使用者罰單已繳納,請於本篇判決後,
七十二小時內刪除所有違規簽名檔,
否則按 #1PczSynM (Violation) 得連續開罰。
按上述,申訴駁回,全案終結。
本文同時轉錄予申訴人。
※ 引述《TwIsAcountry (台灣國)》之銘言: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Twisacountry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PttLegist
: (b)文章編號:34605 #1PbRyq_f(Violation)
: 3.欲申訴之判決︰被檢舉人未經檢舉人同意,逕自將其推文製成簽名檔,違反使用者違規申訴及處理規則第
: 六條第二款第二目,處罰單一張。
: 使用者應於罰單繳清後七十二小時內,將違規簽名檔刪除,違者得連續開罰。
: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 4.不服理由︰我是用#1PaktCHs 的內文作成簽名檔
: 不是推文 就算殺人是罪,但也不能判詐欺吧?
: 另外我認為版友在這PTT所寫的文章應該是屬於公開可檢視的行為
: 在沒有著作權的糾紛下我認為妨礙別人使用他人引言有違言論自由
: (請逐點敘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1PaktCHs(LOL)
: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 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