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為終審機關,其認定違規事實已於判決中敘明。
本案已終結,請勿再行發文申訴。
※ 引述《srm (srm)》之銘言:
: 判決主文: #1Qy78dbH
: 申訴駁回。
: 判決理由:
: 本案審理初期為Violation法務法條引用錯誤,法務於 #1Qxo6VCZ (PttLaw) 回文,
: 除了修正錯誤引用之法條外,並依申訴人提出之證據(圖10),
: 認定檢舉人欲合購商品之意願,故於此回文撤銷申訴人之罰單。
: 本院認為,申訴人寄予數百人關於「合購特定商品」之信件,
: 為了避免版友覺得 貴法務所說的“數百人”太過於籠統 (2百~ 9百都可
: 稱為數百人),本人計算此次站內信的ID次數,向您與版友報告,
: 避免您被質疑於專業與武斷。我實際發出站內信PTT ID是345次。
: 當中有31個ID願意參加此團購,ID 如下:
: magicmirror tyrantstar claire828 ntcbeyes skellig eva8108 dapy4372 itsfun
: Wellwang rex22117139 mosl711210 zaqwe YA790110 ilovealv kirakira127 binho
: Triassic wz26 Fans0390 no2pt cuxi kaeze tsurnade
: (以上有表達意願,且成功參與此團購共23個ID)
: gino801 sudidi12345 lreo2003 sienelliot jni9017891 ilm1333 pathologist miloke
: (以上有表達意願,但未跟到此團購共8個ID)
: 此次組團共45個ID (包含本人ID),
: 有高於5成的比例 (23/45*100% = 51%) 來自此次站內信通知。
: 由數據顯示,能夠成團 (且已圓滿結束) 乃歸因於此次的站內信事件。
: 而檢舉人雖曾推文表達跟團之意願,但觀圖10之證據顯示,
: 其推文時間為2016年8月9日,而文章亦非申訴人所發。事隔一年以上的推文,
: 請 貴法務 明察,因此 Premium 資格為1年期,故本人選定超過1年的推文進
: 而站內信通知 (用以過濾Premium 資格尚未結束的版友),懇請 貴法務 可以明白本人的
: 用意。
: 其徵求意願應考量已消滅,並非成為隨機寄予合購信件給不特定人的理由。
: 由上述兩點回覆
: 1. 此次團購超過5成比例來自此次站內信通知
: 2. 選定1年以上通知是為過濾Premium資格尚未到期的版友
: 本人不知檢舉人徵求意願是否已消滅,故而站內信禮貌問之,且有誠惶打擾之心。
: 但本團有超過5成比例的確是仰賴站內信通知而成團的。
: 請 貴法務 明察。
: 故本院判決維持其罰單,申訴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