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 #1Tcw-TT3 (Violation)之判決

作者: PttLegist2 (法務部pttlaw板法務)   2019-10-14 00:14:26
判決主文:
撤銷 ckshchen 罰單一張處分。
判決理由:
#1TcqUr7R (Violation) 於該證據中檢舉人寄信對象為
"ckshchen hhwang kai3368"本文中,
檢舉人宣告「敬告ckshchen,如再利用板務信件穿插其他內容騷擾本人」。
#1TcqVYJj (Violation) c君就 #1TcqUr7R (Violation) 檢舉人提及之問題回應。
本板認為,板務溝通信件具有一定程度的對話,始可稱為騷擾。
否則將讓板主與板友間的對話溝通設定形成虛設。
換言之,本案c君就回信的內容來看,是就檢舉人提及之問題回應。
再第二次宣告請勿去信後,C君並未再主動寄予信件。
且,本案中Q君寄信皆為群體寄信,板主群間可能因分工或者向外發言權之分配,
C君可能為對外與板友溝通的窗口,故本案撤銷C君罰單處分。
※ 引述《ckshchen (尖酸苛博文)》之銘言: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 ckshchen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PttLegist
: (b)文章編號:#1Tcw-TT3 (Violation)
: 3.欲申訴之判決︰
: 經使用者明示拒絕,被檢舉人仍續行寄信,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款
: 第一目之三。
: 4.不服理由︰
: 1.他檢舉的那封信並非騷擾信,且確實有實質必要
: 該使用者的宣告內容為
: ===============================
: 敬告ckshchen,如再利用板務信件穿插其他內容騷擾本人
: 本人將至violation檢舉
: ================================
: 然而從信件內容可以明白知道
: 再寄的那封信並非版務外的其他內容
: 也就是他所說的其他內容並不成立
: 而是明確告知他,kai3368版主仍接受他的檢舉
: 他之後要檢舉,還是必須照流程走而不能直接到組務檢舉
: 還有該封信回復他的提問就是他之前的檢舉在討論中
: "封鎖前請先處理我先前的檢舉案"
: 由於他之前已經有明明寫得很清楚,他也確實看到了,卻當作沒看到之行為
: 基於版務管理,必須和他明確說明
: https://www.ptt.cc/bbs/Buzz_Suggest/M.1570365359.A.0ED.html
: 從他仍然跳過kai3368,直接到組務檢舉這行為來看
: 很明顯的特別告知他kai3368版主接受檢舉這件事是必要的
: 而他第二封信說勿再寄送版務信後,我連版務信都沒再寄過了
: a.他說不要寄版務信以外之其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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