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消費] 蝦皮認定賣家為企業經營者提供七天鑑賞期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20-02-17 16:52:32
※ [本文轉錄自 depravity 信箱]
作者: PIayStation (PlayStation)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消費] 蝦皮認定賣家為企業經營者提供七天鑑賞期
時間: Fri Feb 7 19:59:18 2020
事實經過:
大家好 從來沒遇過這麼無理無解的網路購物經驗
我在蝦皮販售「海外水貨220V電壓的二手咖啡機」
然後遇到一位天兵買家 他買回去插110V電壓 機器顯示警示燈
就一直跟我吵說機器有問題 他說這台用110V電壓就可以了
然後說他打給台灣代理商表示是水溫有問題 並非電壓
但經過我親自去電後 代理商表示電壓不符合也會出現警示燈
接著買家就是一路強辯他有用變壓器、後來又變成插座本身就是220V
但是請他拍照都拍不出來
他手邊既無變壓器、插座的數目跟廚房現場老舊程度也不會是220V
於是買家在郵局送達後的第七日提出退貨退款請求
他說機器一直出警示燈無法使用
我答覆道:
這台機器是220V電壓 買家不斷使用110V電壓當然無法驅動
恕無法同意退貨退款
結果過幾天後蝦皮竟然多次來信要求我直接提供七天鑑賞期
我反駁說我根本是二手出清、且商品為電器、也不是企業經營者
結果蝦皮回信跟我說「爭議小組認定我是企業經營者,所以適用」
我查了一下網路上的案例 其實有很多人都被蝦皮強制提供七天鑑賞期
蝦皮也沒有在管你到底賣多賣少 他就是直接引用消保法叫你提供
甚至常常自行派車跟買家收貨退款 再逼賣家自行出運費跟蝦皮領回貨物
https://reurl.cc/alodEl
https://reurl.cc/8lKXz4
問題:
1
蝦皮自己都不遵守自己提出的FAQ https://reurl.cc/lLqya6
「如果賣家是一般民眾,且偶一為之或是將自己不需要的用品
透過蝦皮出售給別人,不是以此為業者,則賣家可能就不屬於
消費者保護法所規範的企業經營者。」
且「買賣雙方對於是否適用消保法七天鑑賞期有爭議,得選擇
依蝦皮退款與退貨政策進行處理,或尋求相關主管機關作有權裁決。」
這裡說買賣雙方得選擇主管機關作判決 根本無法選擇
蝦皮逕行處理及認定賣家就是企業經營者 凌駕於行政院消保會及法院
2
蝦皮自己都不遵守自己提出的FAQ https://reurl.cc/9zj3xj
「七天鑑賞期指的是猶豫期而非試用期喔!商品須在完整、
未使用狀態且可還原狀態下才能進行退貨。」
買家用了我的電器 還用錯了插錯電壓 產品已存在疑慮
既然用了 還可能用壞了 根本不符合未使用狀態才能進行退貨
3
很多消費糾紛都有提到 電器鑑賞非試用 https://reurl.cc/yypvlD
除非你插了電發現瑕疵還有轉圜空間 但我東西根本正常無誤
買家又自承拿110V電壓去插220V電器 很有可能好的也被插到壞的
很多購物網的企業經營者都沒在退已使用的電器了
怎麼蝦皮強迫一般民眾偶一為之出清二手品 被用了還可以被退貨?
4
消保會關於第三方支付的解釋 https://reurl.cc/yypvlD
「業者應載明消費爭議採用之申訴及處理機制、程序及相關聯絡資訊。」
結果蝦皮根本鬼打牆 提供一個退貨退款系統供買賣雙方解釋
結果買家自己亂插電壓無法使用 就說產品故障要退貨
經過賣家解釋後 按鈕也只有退款一途 並沒有拒絕 僅能等蝦皮判決
電子郵件也是命令賣家須主動聯繫買方退貨退款 還要對話及物流證明佐證
但是又說超過期限蝦皮將逕行退款予買方
所以說賣方根本沒有任何解釋權利 沒有任何機制、程序可以捍衛權益
僅憑蝦皮認定賣方是企業經營者
5
請問第三方支付的角色究竟是?
在以往的想法通常就是把錢保留住 等待雙方確認以後就撥款
但是第三方支付應該不能被拿來處理收貨後的爭議吧?
銀貨兩訖後就已經付完責任了 怎麼會被拿來箝制賣方應取得的權益(款項)
6
請問蝦皮上的買賣雙方 究竟存不存在民法的買賣契約?
如果有 那即使蝦皮逕行退款與買方 不把錢交予賣方 強迫賣方退貨退款
那也不影響民法上的買賣契約 不是嗎?
因為買賣契約存不存在 不是蝦皮自己認定的吧?
不然每個第三方支付都可以超然的處理任何爭議嗎 只因為錢在第三方手上
7
我看了一下消保法的七天鑑賞期解釋 https://reurl.cc/yypvjM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
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
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前項但書合理例
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
也就是說 七天鑑賞期的效力在於 他可以強制解除民法上的買賣契約
可是問題出在如何認定是否適用此條文
我參照了很多討論 我就是很單純的出清二手電器 怎麼會符合本法呢?
如不符合 我的買賣契約就應該繼續存在 是嗎?
那這樣無論買方或是蝦皮 至今沒有把款項給我 是否構成債務不履行呢?謝謝
※ 編輯: PIayStation (223.140.89.86 臺灣), 02/07/2020 20:05:30
作者: MELOEX (MELO)   2019-02-07 20:33:00
賣家掰掰
作者: PIayStation (PlayStation)   2019-02-07 21:04:00
不好意思?真的嗎?因為我有搜尋二手也有看到有人問過在蝦皮賣二手自用品的問題,所以才發文的如果出清二手真的不能發文那抱歉水桶我..我丟掉就是海外指的是我這台購入地不在台灣所以吃220電壓我寄出到現在快一個月 買家還正在亂插我咖啡機蝦皮還在扣留我的款項不回我...是真的很無奈蝦皮要我限期聯繫 買家亂插完還要我退他運費寄回....
作者: k1230588 (恆秋)   2019-02-07 21:19:00
作者: PIayStation (PlayStation)   2019-02-07 21:26:00
作者: nemohuang (叫我金城武)   2019-02-07 22:14:00
有在別版回覆你,你敗訴非常大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9-02-08 02:08:00
非生活法律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2-08 10:09:00
這邊賣家視同商業行為不能po。記得刪除去別板問
作者: ericekin (哈囉啊)   2019-02-09 11:15:00
作者: BMOI (默海)   2019-02-09 17:27:00
7號就有人提醒,知情也沒刪文,會加重處罰?
作者: MELOEX (MELO)   2019-02-09 18:31:00
會 不過他也不在意吧 反正也不會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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