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主文:
申訴駁回。
判決理由:
無論是自稱引用A君所曾發表過的言論(推文、文章本文等)寫信給A君與否,仍應回歸
審查該站內信標題或內文是否有騷擾謾罵之實,且僅有收到信之當事人權益遭侵害並
可得檢舉。若A君當時曾發表此言論,亦僅有原文發表者權益可能遭侵害而檢舉。
本案#1bXeQj_i (Violation)更與是否曾因相同言論推文而受罰無關,況申訴人前已
因相同言論放在推文而受罰,後又將相同言論以站內信形式寄給A君,確實有謾罵騷
擾之實,可謂無不罰之理由。
※ 引述《sakula0616 (貪汙黑道民眾黨挺)》之銘言: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sakula0616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
: PttLegist
: (b)文章編號:
: #1bXeQj_i (Violation)
: 3.欲申訴之判決︰
: 本人使用他人在本版留言 推虛文當簽名檔已經被判三張罰單
: 時無道理再另外判處其他罰單
: 4.不服理由︰
: 試問我回信 用他人在本版有過的言論回復他算辱罵?
: siloin: ?小燈泡給妳的扣打用光了啦 101.10.2.244 07/17 15:28
: 請問這種言論 不嘲諷別人家小孩死掉?
: 那為什麼我這樣用他話語回信給他辱罵騷擾?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可憐歐 嘲諷人家死小孩
: 該位仁兄在本站其他人文章推文嘲諷小燈泡媽媽 小孩死掉相關言論
: 試問為什麼這句話算辱罵?
: 至於笑死人哭粉 這五字也不過是簡單打嘴砲
: 又犯了什麼天條?
: 還是法律不容許哭粉兩字? 請給個清白
: 如果這樣算騷擾 那在網路上集體霸凌"燈泡媽"的言論又算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