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露天網拍被盜 而且被停權
現在不知道受害者有多少位
警局發了一封調查詐欺通知書叫我去警局協助調查作筆錄之類的
可是那個警局是在高雄 我在台北 而且請我前往的時間是在平日下午
我打電話去說我要上班怎麼辦
他說沒關係可以不用去
到時候還是會請我出庭解釋
所以這次不去真的沒關係嗎?
之後開庭是要做什麼啊?
形式跟流程為何?
之後開庭會是在假日嗎?
而且我這些從台北到高雄的車馬費有人會幫我出嗎?
我需要解釋什麼?
我只是個帳號被盜用的受害者
害別人匯錢卻沒收到貨
而且目前看來受害者有兩位以上
我覺得很衰 會留下案底嗎
我之後還要辦信用卡 我的人生是黑白的嗎?
請大家協助我釐清我的問題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