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處罰的程度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式)   2016-02-23 13:28:25
你兩篇內容是一樣的
我先講一下,
沒有什麼叫「我只是站內信騷擾」
這個已經是違反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裡面明文規定的內容。
自然不能與一般板主經本站授權訂定之板規同一而論,
再者
罰單的罰則是[每n張全站停權3n天,需要繳納1000n元],
僅為最低程度之處罰,
本板無法想像使用者所為「違反比例原則」為何。
比例原則有三項
1. 合目的性
2. 必要性
3. 狹義比例
本板想請教,所謂違反比例原則是違反哪一項。
又,
以我國刑法舉例
公然侮辱大都處拘役,其他刑法也有可能判處拘役,請問這樣是不是有一致性。
罰金與罰鍰揭示繳納新台幣,是否有一致性?
請使用者不要將不同概念同一混淆而論。
然後
使用者對於板主板物理解沒錯,但本部均非單純之板主,而是具有站務相關權限之法務,
自然得在其業務範圍內以其權限(警察)處置之。
建請使用者瞭解本站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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