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剛剛 以下急著幫我朋友問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受傷/正在驗傷中/ 應該是手較有嚴重傷勢 有縫20針 但人清醒
我方開車/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 筆錄剛作完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車子強制險/第三責任險 逾期
對方不知道。
五、事實經過:
我方開車 無行車記錄器 無超速 慢慢駕駛
因天色昏暗,視線不良,看到對方突然出現時已來不及,只能緊急煞車 卻還是撞到
行人闖綠燈(?) 不確定是不是這樣講 就是綠燈車子可以直行時,他就自己衝出來了
但是 是走在斑馬線上被撞,有喝一些些酒,也有承認自己沒注意到號誌就過了
剛剛粗略爬過文章,得知 行人只要在斑馬線上被撞 似乎不管行人有沒有錯
都是車子的錯 orz
六、問題:
目前正在談賠償,想知道這樣的情況通常賠償金落在多少範圍內算合理?
因為朋友也很怕被告過失傷害而有前科
但是也沒有甚麼經濟能力....
想請版上的相關人員幫忙釐清一下 Q.Q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