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關於兩岸共同打擊犯罪

作者: efangqi (efangqi)   2014-11-07 06:11:04
事實經過:
2010年時在露天拍賣購物遭到詐騙
金額算不上大,據當時警察說法受害人三人
之後年底有開過偵查庭,
所得到的資料是露天詐騙賣場所有人與轉進的銀行帳戶是同一人
被告人"似乎在大陸",之後就只收到一封通知說被告遭到通緝
至今沒有任何下文
問題:
現在已經有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協議,詐欺也列入條文中
但仍然沒有辦法將被告遣返回台灣?
或者該協議只針對重大刑案有用?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1-07 07:39:00
國家付五百萬人民納稅錢,去抓一個騙10萬的歹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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