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共同繼承=持分相同?代位繼承需主動辦理?

作者: ChloeD (CD)   2014-12-03 13:15:50
事實經過:
外公有三名女兒,名下有一間房子
外公過世時,外婆與兩位阿姨早已不在人世
也就是只剩我媽一名女兒
大阿姨有三名兒女活著
小阿姨有兩名兒女活著
外公過世前並無交代遺產
而他過世後,無人處理房地產問題
直到某天政府發了稅單來
上面寫著"共同持有"
大阿姨三兒女+小阿姨二兒女+我媽=六人共同持有
問題:
由於這些年地價、房價稅都是我們家在繳
今年我突然想到要查一下繼承的問題
才了解代位繼承的定義
在我的認知裡是
外公的遺產
=大阿姨1/3(他的三子女平分)
+小阿姨1/3(他的二子女平分)
+我媽1/3
但父親說因為當年沒處理
所以當稅單寄來時,上面寫"共同持有"
代表一人各1/6
我感到很詫異!!!!!
所以想問
1.代位繼承是需要主動辦理嗎?
沒辦理就變成直接平均了嗎!????
2.繼承的多寡應該向何單位查詢呢?
3.如果真因為當初沒辦理所以只有1/6
那我媽該如何拿回應有的1/3權力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4-12-03 13:50:00
1.不需要,並沒有,你父親認知是錯的。2.沒有單位可以查詢,繼承本來就是各繼承人可協議,沒協意就依照法律繼承。3.沒有只剩1/6這種事。 你父親不懂,看到共同持有就以為是平均。打算處理請帶資料找律師。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2-03 15:01:00
說真的,房地產還是儘早處理,不要讓產權開花結果枝葉茂盛一堆繼承人,弄到要繳錢大家裝死,有收益大家搶著要的情況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4-12-03 18:31:00
所謂處理就是 弄清楚持有狀態&是否分割或買賣。再過個十幾二十年,這不動產的持有人就開枝散葉。
作者: emily20 (emily)   2014-12-03 20:33:00
未辦繼承就是公同共有關係,早點去辦繼承吧小心久了被地政列管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4-12-04 03:26:00
幾百萬以上的財產,自己又不懂,請找專業人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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