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小弟於1/14上班途中與一位阿伯發生車禍,當下叫警察,也沒送醫,阿伯人
一點事也沒有車沒倒人沒傷,小弟車倒皮肉傷,而阿伯他連強制險都沒保,做完筆錄,
說趕上班,就讓他先跑了; 再來時間拉到1/16,因為阿伯他連電話也沒打來,所以我就
以筆錄電話打過去了,打過去對方一直說沒這個人,一位更老的阿伯接的,連播了三次
都被掛電話,所以我就怒了,我就說,如果再不跟我連絡,我會走法律途徑;
再來到1/18,這個阿伯還是沒有跟我連絡,所以我就備妥驗傷單跑去警局說要提告,
因為我都連絡不到他,然後警察就說,他現場幫我打打看,結果人就出現了,我接了
電話,因對方不覺得他有錯,我就說,那等初步鑑定再說,出來在連絡。
好的這是我最後一次連絡他; 再來時間拉到3/15號,今天突然接到警局電話說,這個阿
伯告我恐嚇,說我跟他說法院見,聽到整個無言....
初步鑑定我上網查最近才出來,準備要去拿而已,現在惡人先告狀是什麼情形,
但我人還是乖乖的前往了解,並做了筆錄。
這位阿伯沒有錄音,也沒有舉證,而我幫打電話過去的分局也沒有錄音,這樣也可以告?
真是有夠無言,而警察先生就說,說沒有他說有,就只能法院見了。
基本上,我本來是懶得跟他計較了,結果他自己跑來弄我,是什麼情形...
問題:
1.恐嚇這麼好告?(不需舉證?單方位說有就有?)
2.這會送調解嗎,希望直接開完偵查庭就等結果了,免得浪費時間。
3.如果會送調解,有什麼方法避免嗎,以最快的時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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