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房屋買賣遇到的問題

作者: leesly (........)   2015-04-27 13:34:57
事實經過:
情況是買的房子曾被潑紅漆,但目前不知是何時與何情況發生,該潑漆面積很大,但多
數地方清除後只剩細小的點,只有較不易清除與隱密處有較大面積殘留,因賣方
交屋時使用的鎖具覆蓋在紅漆點之上,可看出潑漆後賣方換過鎖,提出鎖具證據後,賣
方是說他沒發現有潑漆這件事,可能是更前一手發生,賣方持有約五年,議價與交屋前
仲介跟買方都沒發現此瑕疵。
問題:
1.若引用民法354條物之瑕疵擔保向賣方提告是否可行? 因瑕疵價值計算認定不易,
上網只找到一些關於估價師評估其他瑕疵內容的案例:
http://www.justuslaw.com.tw/news_detail.php?class=186
若真上法院,法院委託估價師公會估價,那這成本會怎計算?
2.仲介應有調查屋況的義務與責任,未發現該瑕疵下,此部分要引用哪些法條說明其有
業務疏失較妥適?
3.買方會承擔一定的疏失,而買方是依仲介給予的契約屋況說明進行議價,求償
想法是成交價減去要約價並依雙方皆有一定程度疏失要求部分賠償,以及返還部分
仲介費用,此想法是否適法? 或仲介部分僅需就仲介費用進行賠償,業務疏失造成
客戶損失的部分無賠償責任? 或賠償金的認定必須要回到估價部分?
4.與賣方部分若先行和解,該和解內容會否影響後續與仲介間判決結果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Heretic1985 (Neil)   2015-04-28 02:43:00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4-28 13:30:00
曾經在很久以前被潑紅漆很難被認定成瑕疵並沒減損了什麼
作者: applemaymay (小蘋果)   2015-05-03 18:30:00
紅漆造成你什麼損失需要求償?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