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5/4/2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腰椎第2節骨折、手腕骨裂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路人幫忙報警叫救護車
車禍當下我躺平不能動
救護車要進到巷子所以有移動車輛
對方外觀沒有大礙好像沒掛急診,跟著救護車到急診室做筆錄
我被推到病房才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騎自行車
沒有保險
對方:騎摩托車
只有強制責任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
http://i.imgur.com/1aqwm6A.jpg
初步分析研判表
http://i.imgur.com/p8V2Kek.jpg
我方騎腳踏車(由東向西)經過事發路口↑
對方剛從隔壁(由西向東)彎進入該路口(由北向南)車沒減速就發生碰撞←┘
對方機車前輪撞到我方腳踏車前輪↑←┘
車禍發生當下如前面說的我被救護車送到急診室
腰椎第2節骨折、手腕骨裂
診斷書載明「一個月內無法正常行走且需專人照護,且三個月內易有腰酸背痛,
無法久站等問題,因而無法工作,須居家休養及臥床,併後續門診追蹤
及復健,需使用托手板及長背架。」
只有在急診室見到對方
我方住院兩週至今對方都沒連繫
我方也沒聯繫對方,只有找對方保險公司,所以得知對方只有強制險
我方還沒控告對方,也尚未收到警方通知對方有提告
六、問題:
依初步分析研判表雙方皆有過失
爬之前的文,肇事責任我方7成或6成;對方3成或4成
因為不知道對方有無受傷怕對方提告
目前我打算主動聯絡對方討論和解/調解事宜
我請公傷假3個月,所以薪水沒有損失(除了加班費)
醫療支出方面我打算等療程結束,再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
(保險公司說2年內可以申請理賠)
和解金部分不知道需要向對方要求多少
打算要求和解金5萬元
這算多還算少?
和解書上會註明「不含強制險體傷理賠金」
假如和解/調解未果或快到事發後半年就會去提告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