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 房東因詐欺欺騙而成立的契約

作者: elaine1024 (嗯哼)   2016-04-04 12:48:29
手機排版,請多見諒
事實經過:
2015年8月20日到萬華和平西路三段租屋,看房子時有向房東(她自己表示她其實是真正的房屋所有權人雇用來全權處理租屋事宜的代理人)表示兩個人都是單純白天上班族,希望不要環境太差或是大樓其他住戶出入太吵或是複雜份子等。當時房東立馬告知:這棟大樓所有的房客都有篩選有控管,絕對不會有奇怪的人事物,絕對品質有保障。所以我們就正式簽約承租。但是沒想到住進去後才發現這棟大樓在我們承租前常常發生色情交易、吸毒、販毒等直接被員警逮捕的事件,且房東也都是知情(因為承租後在進出的大門後面看到房東張貼的告示,不得有上述情況,尤其5樓'꜊畯抴N租這樓'多次被管區警告。但是當初看房子時她門往後推,我們根本看不到。)甚至好多次進出時巡邏員警剛好看到都會把我們攔下來詢問關切,並告知有上述我所說的情況發生。 再者大樓多數的房客會在任何一個地方隨意抽煙,總是要常常跟著吸二手煙。我當初本來就無意承租出入複雜的環境,也是因房東再三強調品質有篩選有控管,信任房東才會進住,但是住進來後陸續發現到這麼多的情形,還有自己進出時多次親眼目睹性交易過程,也常被來大樓的男客以為住這棟的都是同業而上下打量、言語騷擾。
問題:
當初是因為房東的再三強調跟保證才簽約,但是沒想到事實與房東所說不符,且房東原本也是知情的,想請問我現在想租約未到前搬家離開,可否以民法92條要求撤銷契約且不得扣押一個月租金?
又我可否以民法184條向房東請求我因為被當作是同業而騷擾的部份請求賠償?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