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A3息事單的意義及車禍後續處理事宜

作者: Kenjiboy (問號)   2016-05-30 02:37:17
一、車禍發生日期:
兩天前。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人受傷,去醫院有驗傷,但非救護車載去。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簡單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本身有連絡保險公司做備忘,對方說他有連絡
五、事實經過:
在高速公路上因為塞車,走走停停時被後方車輛追撞。
第一時間有報警,但因為副駕駛座的老婆嘴巴有撕裂傷,肇事方親友有受傷
警察大約四十分鐘後才到,傷者就由對方後面的朋友車輛先載走送醫
剩下我和肇事方留下來等警察
警察量完現場圖後叫我們到派出所做筆錄
期間提及因為案發事由明確,肇事方也承認自身責任
警方也跟肇事方確認有保險
所以建議不需要提事故處理判決,只要簡單做個紀錄即可
請我們簽一份文件紀錄
老實說當下聽覺得合理,且想去看老婆狀況,就簽了文件紀錄
最後我拿到了一份A3息事的登記聯單
六、問題:
1. 在過程中,我忘記跟警察提及有傷者部份,所以筆錄並沒有提到
是否會造成事後求償法律上的困難? 但跟保險公司報備時有提及。
2. A3息事單是否等於和解單? 我有點擔心我是否誤簽了和解單,
因為我當下並沒有要和解的意思,簽了是否會影響事後保險代位求償,
或是跟對方求償的難度。
3. 事後處理方面,車子我是預計先開車回原廠估價,再請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至於老婆受傷部份,傷在臉上,怕有疤痕留下,
要等看完整型外科後才知道嚴不嚴重
目前是都有留看診單據跟驗傷單,之後再跟肇事方討論後續賠償
想請問目前的處理上是正確的嗎? 有沒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pajero (happylife)   2016-05-31 14:15:00
有就醫紀錄就提過失傷害告訴
作者: SPFH120 (自宅警備員)   2016-05-30 11:25:00
車損財損是A3;有人受傷是A2;有人GG是A1
作者: packing33 (33)   2016-05-30 14:58:00
24小時內才是A1
作者: a99 (好聽叫總務,實際叫雜工)   2016-05-30 04:23:00
雙方都有傷者是A2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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