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2016/3/4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騎機車,額頭,手臂,小腿擦傷
我開車沒事
現場警察處理得差不多後,
我就馬上去醫院急診看對方狀況,
也買了外傷用藥、敷料、棉棒紗布等物品送給對方,(發票有保留)
並告訴她要怎麼處理傷口才比較不會留疤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未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汽車丙式全險
對方機車強制險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https://youtu.be/sm53y7kX1Mo
以上youtube連結是我車子的行車記錄器影象,
我從家裡地下室出來要左轉,
有來車停下禮讓,
我未踩油門要左轉時,對方騎車逆向撞上
交通大隊報告結果,
判決是對方100%肇責
保險先出險,目前我的車子已經修好
六、問題:
保險公司跟我聯繫表示:
對方目前要提告我過失傷害罪,
先調解委員會調解,由保險全權處理。
可以理解對方賠不出錢,提告過失傷害這是她的權利。
但我想問的是:
1、我無肇責的情況下,是否該當過失傷害罪?
2、調解時建議我本人出席嗎?
(想表示誠意,但目前懷孕,擔心到場影響情緒動胎氣)
3、怎麼想都覺得自己很倒楣,自己的車子被撞,
折舊差了10幾萬不求對方理賠,
中間修了快一個月,我天天計程車代步,也不跟對方請求交通費用,
想說對方賠保險公司修車費用都有困難,
這些錢就算了
偏偏還要被對方提告,
請問調解時要怎麼表現,會比較有利我方不被獅子開口,或是上法院...
雖然知道保險公司會處理,
但還是好希望調解會就可以解決,
速戰速決快點還我平靜生活啊!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