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年四月底因為意外導致腳趾大姆指趾關結脫位骨折
http://i.imgur.com/Q6FRTRS.jpg
進新北市某醫院開刀打鋼釘
當初拆鋼釘時間大約是五到六週
http://i.imgur.com/Y3z9gHt.jpg
這是我拆完鋼釘後的一個月左右的X光片
我想請問各位大大
因為我腳趾開刀完後脫位還是很嚴重走路有時
還會痛 因為很明顯我的腳趾頭旁邊凸ㄧ塊出來
我去別間醫院評估要在開刀
我沒有轉院直接去榮總掛門診
我想請問ㄧ下前ㄧ間醫院這樣算醫療疏失嗎
因為我腳骨頭沒癒合而且脫位還是很嚴重
前一間的醫生就講說這是我自己的問題講什麼
這是骨折未癒合有1~3%的機率我才20幾歲...
這感覺是那醫生呼攏我
一直說不是他的問題他盡力了
想請問各位大大
這樣算醫療疏失嗎
那我又該怎麼處理
之前有去那醫院申訴過了
開那個會承辦機構的人還是幫醫生說話
我又該怎麼做呢
作者:
cit8 (ptt是條不歸路)
2016-09-29 10:18:00機率和幾歳不一定有關係吧?!
我懂跟歲數無關 只是想知道這種手術動兩次刀是不是正常的 有沒有醫療疏失 因為一年要動兩次刀 這很難過
作者: aventis (蕪彤) 2016-09-29 10:59:00
看骨折是誰造成的囉,如果是醫師拿榔頭敲的,就可提告,祝福自癒完美無缺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9-29 11:34:00手術要動兩次刀是不是醫療疏失不是法律問題= =那是醫療問題,你該去問別的醫生。 如果你或其他醫生認為是醫療疏失想要打官司才是法律問題,。
謝謝yuusnow我是想尋求看看有沒有醫療背景又懂法律的
作者:
dices (diceqq)
2016-09-29 12:25:00可以先去醫療相關板問是否為醫療疏失同時有兩項專業背景不容易啊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9-29 12:34:00你要找這樣背景的自然要付出相當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