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開車載父母出遊 碰到一大型重機騎士 在窗邊徘徊
我搖車窗下來 問他怎麼了
他說 『幹你娘』 我轉彎沒禮讓他 (他在一個十字路口前)
我跟他說 你這樣公然污辱 他說『公你媽』 然後就騎走了
然後帶著行車記錄器去報案
有提供檔案 檔案有錄到對話
目前快開庭 案號是 偵 字號
問題:
1.開庭&未來判決後 有辦法讓被告 不要知道我的個人資料 與 地址嗎?
2.目前是偵查庭 若想簡單處理 我該如何做 才可以減少出庭(公司請假)次數?
3.當時我提的是 刑事告訴 『好像』沒有附帶民事(三聯單遺失..)
若雙方要和解 我可以要求賠償金嗎?賠償金有公定價嗎?就此結案了嗎?
若雙方不和解 我也不要求賠償金 未來的開庭我有需要到場嗎?
煩請各位前輩指點
也感謝各位前輩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