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公傷 傷好不了 復工溝通陷入僵局

作者: toroman520 (鮪魚)   2016-10-21 17:40:05
事情經過:
約一年多前公出途中被撞,腳底關節粉碎骨折,在台大分院經手術後關節重新生長
惟恢復狀況並不理想,目前有關節炎情形,並因此傷勢影響周邊組織
陸續有足底筋膜炎,韌帶發炎等問題,原工作內容是工程師,需進現場,無塵室
處理異常,實驗,測試都需走動,久站
因為受傷部位剛好是負重關節,目前每走一步就痛一下,10來分鐘走動就疼痛不已
跛腳情形也會越來越嚴重,開刀後回診期間,公司曾派人資主管及廠護陪我回診
醫師當下即告知公司我無法回原工作環境,需進行職務調整
而後過一段時間公司廠護提出是否請我去另外去長庚醫院(他指定)看診
但因我覺得很奇怪,而且正積極復健中委婉地拒絕了,
而後我因為傷勢真的好不了,在律師建議下要向肇事者提損害賠償
故前往台大台北總院職醫門診進行勞動力減損評估,
而台大醫師也安排了物理治療師對我進行工作能力評估,以做為未來復工配工的依據
評估報告出來 醫師開出證明 評估結果下肢肌力耐力退化,平衡感減損,走動能力退化...等
無法久站,走動,蹲跪 無法擔任原工程師職務(醫師及物理治療師有問過我工作內容,環境等)
建議安排以坐姿為主之靜態工作
醫師表示 如果公司願意安排調整工作,可以配合約時間一起評估
而我把證明拿給廠護後,廠護說公司有駐廠醫師,希望我回公司給駐廠醫師看
我是跟他講,我做這樣評估也是花了很久時間,也把病歷跟X光都轉給台大總院醫師檢閱
做評估也是很辛苦,要測很多動作,花一整個早上到中午,結束腳都在發抖
因此我認為駐廠醫師也不太可能會有更周全的診斷了
我覺得人資這邊有任何問題,我們一起去台大,你可以把問題和考慮的地方都跟醫師討論
然後...連續三天 ,廠護就是一直打電話來跳針叫我回去看駐廠醫師了...
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感覺一直要我看別的醫生就有玄機阿
我已經去台大了,那邊醫生也不是可以呼攏的...
其實能工作,我早就回去了,公司現在是先把勞保應該會給我的給扣掉,給我半薪
也不會有獎金年終那些的,問題是忍著痛撐著回去只是讓關節炎惡化更快而已...
而依照失能殘廢標準,剛好又不符合規定的關節,也不算殘廢
今天如果是手,沒有負重問題 ,問題就簡單很多
請問各位,我應該要怎麼做,才能保護我自己的權益...
有任何問題,請各位不吝指教,我會補充說明, 感謝
問題:
1.我已經有兩家醫院證明,台大分院跟總院的,我可以拒絕回去看廠醫嗎??
有法源依據站得住腳嗎??
2.因為關節影響周邊組織,目前一直不同部位發炎,持續開藥與復健減輕症狀
因平衡感及肌力減損,目前也規劃去運動復健科試圖改善,但很難,因為很多動作都要踩
常常還沒運動到就先痛到有點受不了,所以要跟復健師一起設計動作
那請問,我這樣算醫療期間嗎?? 如果是,至少我不用擔心回去過不久就以不適任為由資遣
3.目前醫生是開不適任原職務所擔任工程師的證明,那是否原則上我應該要治療到可以
回任原工作,因為原本勞動契約是工程師,但是調整職務是因為他要求我回去上班
如果持續醫療期間,我原領薪資是不是不能更動??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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