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時認識多年的友人表示資金困難額度不足借了我的信用卡,在他承諾會每個月付現金
給我繳卡費後(有對話記錄),其實以前也曾經借過並如期還款所以也很信任的借給了他
,大約一個月不到竟刷了3萬多應該也超出他的薪資,還刷了分期付款買手機餘款還有五
期26000沒繳,他刷的時
候並沒有每一筆告知我,我收到帳單時才知道他刷了那麼多,也以為他會在約定的日期付
給我,當天沒給付時我詢問他後,他卻大抓狂表示他沒有欠我錢還捏造說我也欠他錢所以
要互抵.......,對於情緒失控的人覺得很害怕實在是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我借卡也有
錯所以先把
卡費結清了,信用卡公司出示給我非我本人刷卡的冒刷明細給我,我拿著明細到警局想報
案詐欺,但警察說這應該不會成立所以當天也沒報案成功,實在是友人態度惡劣還避不見
面不回應,請問我有什麼方法可以作呢?刑事真的構不成嗎?民事會申請支付命令,但一
旦異議我該怎麼證明那些沒在對話記錄裡告知我的消費是他刷卡的呢?
請問他沒有告知我的部分能構成冒刷嗎?因為他的態度惡劣實在很想追究到底.....
覺得好無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