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購物網站舉辦活動,至網站註冊登錄帳號並寄發"分享連結email"
該email需由"手機"+"不同網路ip"
打開並再次點擊"認證連結",始得計為"有效推薦次數"
"有效推薦次數"由該購物網站認定,且須審核並非即時更新
達到規定"有效推薦次數"即可取得優惠折扣碼
本人於活動結束後經該購物網站認定符合資格
並收到官方寄送的"優惠折扣碼"
使用並訂購產品也線上刷卡成功付款
(已取得訂單成立通知,內容已明確告知預定出貨時間,刷卡銀行也已提撥款項)
該網站數日後,在未開立發票前,未告知原因也未進行溝通就逕行退刷款項
本人以email(該購物網站無公司地址無客服電話商業司查無資料)詢問取消訂單原因
該購物網站回覆指稱本人疑似使用VPN翻牆工具規避重複IP的遊戲規則
違反他們的活動公平原則,故收回優惠折扣碼並退款取消訂單。
問題:
1.此訂單是否成立?可否適用「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要求業者出貨?
2.本人並未使用VPN翻牆軟體,且也經該購物網站審核"有效推薦次數"達標後
才取得優惠折扣碼,卻在下單付款後,指稱本人違反規則,未告知就逕行取消訂單
若提起告訴,使用VPN一事舉證責任由誰負責?該如何舉證?
3.刷卡付款後未開立發票是否已涉嫌逃漏稅?但該公司無地址無客服電話商業司查無資料
該如何向國稅局檢舉?
4.依目前本人所知應尚未有人收到商品,該購物網站稍早前聲稱因成品品質不良關係,
重新製作,故需要延遲且陸續分批出貨,
試問可否提交由收到商品的"寄件人資訊"(由其他買家提供),提報漏開發票、
民事「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求償告訴,請求相關負責單位調查?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