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小弟買了一間房子,頭期款2成在7月也都付了,目前因為接洽的銀行審核的利率一直無法達到要求,所以他們先騙我用印(說之後會把利率調好),所以銀行已經設定完成,故建商也把房子過戶給我,但後來銀行說沒辦法調降利率,所以我又趕快找了第二家銀行並跟建商告知要換銀行貸款(但流程還需要跑約2週),但是建商認定我不給錢違約要收取違約金
問題:
我是被第一間銀行騙了才變成拖延到貸款時間,期間均有告知建商進度,請問是否有違約行為?或是建商是否會寄存證信函給我?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