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家人車禍,理賠的項目感覺很不合理

作者: paul750825 (你說勒)   2018-01-19 21:27:16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7.08.12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皆無人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有做筆錄現場沒被破壞,有拿三連單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保險,有連絡保險公司,但保險公司人員未到現場。我方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對方(B車)為鐵灰色TOYOTA RAV4 ,我方(A車)為白色車
https://i.imgur.com/H15xymI.jpg
https://i.imgur.com/otTKt1k.jpg
https://i.imgur.com/TypIjsx.jpg
https://i.imgur.com/v5ljMWq.jpg
https://i.imgur.com/4VwVq4i.jpg
https://i.imgur.com/ARwh9HU.jpg
https://i.imgur.com/kLJnmj8.jpg
https://i.imgur.com/kEwZgXl.jpg
發生路段在台北市承德路七段為五線道,當時我方車開在最左邊車道(第一車道)因前車
要左轉被前車擋停(綠燈)要往右變換車道(雙白線往右變換到第二車道),變換車道前有打
方向燈有看後照鏡,右車道後方(第二車道)是家人的車距離蠻遠的,家人車減速讓我方車
轉出,剛起步速度不快車身約6~7成進入車道時擦撞,擦撞後往前約1~2個車身後停止。後
方家人說對方車從第三車道(由左往右算第三車道)車速有點快且突然左轉切入,對方車左
前保險桿撞到我方右前車門一半左右的地方。家人因緊張現場只拍了三張照片,擦撞的兩
台車都有行車記錄器,家人的車沒有行車記錄器。我方白色車照片上右側傷痕皆為與對方
擦撞痕跡,當下對方車主也完全沒談到賠償問題。遭撞後第三天8/15對方保險公司人員來
電(第一次連絡)詢問我方修車希望去哪修,我方表示找認識的車廠修即可,保險公司說對
方車主表示要回原廠維修(大業路國都汽車),我方表示待判決報告書出來再處理。
第二次聯絡2018.01.12(這段期間完全無連絡)保險公司來電告知判決書已拿到,要我方付
100%責任賠償,而且對方車已經修好了,要8萬多。
疑問點:
1.未告知並無取得我方同意就直接維修
2.照片的估價單看起來感覺是兩份不同的估價單,不是正式的估價單有用手寫修改,其中
一份沒有估價單號,日期,車牌號碼
3.維修完發票日期2017.08.29保險公司蓋章日期為2017.10.05這樣合理嗎?
4.維修為8月,但到了1月中才連絡,是否合理
5.依照片,對方維修的項目.工資及零件價錢感覺有許多不合理處,該如何處理(拜託幫忙
找出不合理的地方)
PS:當下有稍微檢視對方車損只有照片上保險桿及葉子板的損傷,大燈.水箱護罩.霧燈.方
向燈及車門看起來連擦傷都沒有
6.依照事發經過,是否我方佔100%責任
7.去年8月的事故,現在還能調雙方的行車紀錄器影片,事故照片,判決書嗎?
8.如果走法律途徑是否對我方比較有利(不會被敲竹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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