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2018/1/25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已報警並完成我方筆錄,對方離開現場,因而無對方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乙式險,已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各位版友好!!上週為了閃強行切換車道的車而自撞分隔島,
第一段影片:https://youtu.be/GFBNuzId3ls
影片中剛開始的前車賓士車輛,就是我在影片2中https://youtu.be/EIEPqJT0Gqk
我直行至路口一半距離,其突然由我左側急切入,我為了閃避而自撞分隔島,
對方車輛有減速,推測應該是知道我發生事故,但隨即加速離去。
六、問題:
1.此案前車是否構成肇事逃逸? 因承辦員警表示未碰撞事故不構成肇事逃逸,但網路許多
文章有提到碰撞並非構成肇事逃逸之必要原因
2.承辦員警表示只能將前車列為此事故關係人,非事故當事人,並聯絡他到案說明,但如
果對方都不到案說明,那我該如何維護我的權益?
3.目前已聯絡保險公司,但現在如果辦理自己出險修車,那還可以向對方求償嗎?又或者
此類情形應該如何跟保險公司要求要代位求償,而非直接出自己的保險處理?
4.如果對方都不到案說明,是否只有向對方提告來請求維護自身權益?
那後續是自己處理告訴流程嗎?或是保險公司會代為處理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