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大家好
小妹所在的大廈電梯已在近四個月失效兩次,長達約一個半月,
原廠電梯公司原本堅持維修須耗費二~三個月,
但在經過住戶集體抗議以及要求解約後,改口說只需要14天就可修好電梯。
但因為這家公司 A)在第一次維修時使用中古零件(原應為全新零件)(但無保存證據...);
B)報價浮動,原為50萬,私下打電話詢問說30~40萬,
開會時說30萬,要求解約後說45萬;
C)維修天數浮動,從需要兩個月變兩個禮拜就可以修好。
所以有住戶找其他廠商進行估價,需20萬,七天內可完工並保固兩年,
多數住戶傾向找其他廠商,但管委會希望延用原廠。
我想請教:
1. 依照合約大廈無法主動解約,若原廠公司不主動解約,
住戶只能繼續使用原廠或違約並付賠償金嗎?
2. 因為須由主委與新公司簽約,若主委及管委會一直推拖,
而使得電梯無法正常使用,住戶可以如何自保呢?
因為本棟住戶有許多老人,我家人也有心臟及高血壓問題,
真的很希望能讓電梯可以既快又安全的使用。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