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推文的回應
補充一些一開始沒寫清楚的細節以方便大家給予意見。
事實經過:
父親的姊姊(姑姑)從年輕時就有精神疾病,一直在療養院生活(20年以上),
由於長期都是家族中長輩處理相關事宜,晚輩們就沒有過問,
也就是說以前姑姑的財產與管理都是阿公負責,
爸爸當然不會去過問或介入。
(一般人也不會隨時去掌控了解兄弟姊妹的財務吧@@)
近日由於阿公過世,
變成父親要接手姑姑的事情,就先從療養院的費用與姑姑現有財產了解,
但發現姑姑的存摺與提款卡,等相關能動用財產的方式皆由療養院保管(?)
相關醫療花費也沒有明細(?)
進一步了解後,原來過往都是療養院直接把需要的花費(醫療、日用品)逕行提領繳納,
如果今天父親要動用姑姑的錢幫姑姑買東西,由姑姑同意之後,
再向療養院提出申請核可後才能領(?)
附註:姑姑是並非完全無心智能力,目前有輔助宣告,輔助人為市府社會局。
推文中比較多疑問
1過去20年沒過問,怎麼現在要問?
答:因為以前是阿公負責,現在是變成爸爸負責
一般父母親在世的話,孩子不太會去過問兄弟姊妹的財產吧..
所以也都不知道原來使用姑姑的錢是要療養院核可,
是現在接手了以後才知道,所以才產生疑問。
2為什麼爸爸不爭取當輔助人?
答:因為阿公過世的事情,使得爸爸叔叔與其他姑姑們彼此有嫌隙
能不彼此見面處理是比較好,爸爸原來是要爭取當輔助人
(實際上現在姑姑的事宜醫院的聯繫對象也是爸爸)
但因為要擔任輔助人需兄弟姊妹都同意(或一定比例)
現在有執行上的困難,
(簡單說因為彼此吵架其他兄弟姊妹不想當,但也不讓其他人當)
3如果醫院不信任,姑姑也不信任爸爸,那不如信託?
答:姑姑是信任爸爸的,亦同意給爸爸管理,
而實際上姑姑的財產並不多(10幾萬~20萬),好像不至於到信託程度
4大家的質疑是可以理解的,是不是為了貪圖姑姑的財產等等...
但實際上姑姑的未來等於是爸爸要負責,
其他兄弟姊妹是雙手一攤表明不處理的,
而且姑姑的財產一定是遠低於未來的花費所需
而且姑姑是願意給爸爸管理的
總是要先了解一下可能的資源有哪些來做規劃
我個人是覺得總不能錢就已經不夠了,還連自己手上能動用多少都不知道吧@@
所以問題比較是著重在療養院對財產的管理權限,
是不是只要姑姑同意即可,不須經醫院同意?
當然大家所說提出擔任輔助人是最後的考慮選項之一。
先謝謝各位的協助
問題:
因為爸爸年紀大最近為了這件事有點煩心,
總覺得錢給外人(醫院)管好像怪怪的,
跟我轉述後,
我心中有些疑問,想釐清後幫爸爸提供想法
想請問
1.是因為精神療養院有特殊規定(有法律效益?)嗎?
一般醫院應該不可能有權力保管或去核可家屬與病人的財產處份吧@@?
2.即使要經過同意也應該是輔助人同意怎麼會是療養院?
3.能否直接經由姑姑的同意後,取回存摺印章提款卡等,由爸爸管理,
並請醫院每月提供帳單,我們再進行繳納?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