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後的精神賠償該如何舉證

作者: cloudy0101 (水波不興)   2018-04-24 22:11:37
一、車禍發生日期:107/2/11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骨折、牙齒缺損並送醫開刀,3/2出院
2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警察鑑定結果認為責任都在對方那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強制責任險、低三責任險保額200萬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綠燈走斑馬線過馬路,對方轉彎沒看到我直接撞上
六、問題:
我本身車禍前即因腦出血是肢體障礙,走路不穩易跌倒而且有癲癇,車禍後因為骨折讓我
更害怕跌倒,生活因此蒙受很大壓力,另外我在車禍前即經醫院確診有強迫症,車禍後因
為強迫症的關係讓我甚至會害怕過馬路。
想請問調解或上法院時我可以用這些作為要求精神賠償的佐證嗎
如果要如此主張的話醫生證明應如何開立呢,我是想要求醫生證明寫我因腦出血肢體不變
而且有癲癇,但怕這樣無法推論出我會因害怕跌倒而有壓力。
那強迫症的話如果直接拜託醫生開證明說我因之前有強迫症,而車禍是造成我害怕過馬路
的原因醫生會答應嗎
還是只要醫生證明我以前有強迫症就可以
拜託大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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