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8/1/2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左腳踝骨粉碎性骨折,打鋼釘(診斷如下圖)
對方輕微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筆錄,無破壞,但現場監視器接壞掉!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僅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媽媽騎機車直行,遭後方騎機車女追撞、對方經檢測後有酒駕,請調事故分析我方無肇責 ,但現場鑑識器據警察說都壞光光沒有可以看的影響。
分析圖資料如下
https://i.imgur.com/AlmH5II.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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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nAWO6wI.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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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問題:
筆錄後提告對方傷害,3/2有收到調解委員會的信,但因為媽媽開刀完還在修復中,後續回診也還不確定要持續多久,所以申請延期,也成功改成4/27。
今天開了調解庭,對方表示僅願意賠償五萬,一直哭窮還說自己很有誠意,目前賠償費用預估如下:
強制險預計可以支付的大約13萬左右,剩下的醫療及精神賠償等約54萬法,跟對方求償54萬,但破局,對方請了鄰居來幫忙關說,只想賠5萬,我們想說不然至少賠個35萬後續醫療跟看護的費用,可是還是沒能共識,所以破局要回去偵查庭,想要請教之後要怎麼準備,還是要直接拒絕再調解就提告就好?,還請各位 多多幫忙分析解惑
https://i.imgur.com/3dhx6h3.jpg
https://i.imgur.com/gNIeFJ0.jpg
醫療診斷證明:
https://i.imgur.com/PhWGKKQ.jpg
家裡的情況是,媽媽已經退休,平常生活要照顧領有身障手冊的爸爸,所以這次媽媽車禍 被撞後,因為左腳情況需要使用助行器才能移動,生活幾乎無法自理,變成兩個老人家都 要請親戚照顧(老人家不想要外勞照顧),我與姐姐姐在台北工作,目前媽媽回診都是去親
戚幫忙,生活照顧也是請親戚幫忙,有固定付錢給親戚,但媽媽自從車禍後很常失眠,就醫後需吃醫生開的助眠藥物才能睡,最近又開始出現憂鬱症的情況,加上使用助行器導致上半身手臂肩膀酸痛所以開始爆瘦,今天去了調解庭真的很無奈也很無言,對方的五萬連醫療費都付不起,也沒有看到她想認錯的感覺,還一直說他已經很窮沒錢。
請教:
1.後續轉回地檢署要怎麼做?再調解還是建議直接提告?
2.對方哭窮要怎麼請求賠償?35萬真的沒有可能嗎?
3.建議先找法扶諮詢嗎?要怎麼準備跟詢問?
4這種對方酒駕然後造成的車禍過失傷害,如果上告,成功機率很高嗎?可以靠法院判賠嗎?
求各種幫忙與諮詢,一直請假回台東開庭感覺快要被公司開除各種難堪
先跪謝板上各位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