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關於刑事傳票的請假問題 - 人已出國

作者: gorilla123 (哇係葛瑞拉)   2018-06-20 23:00:01
先謝謝各位版友
根據版上所提供資訊
家人有先照傳票上面電話打去詢問
並下載聲請變更期日狀
也有附上出境證明
事實經過:
我是刑事 妨礙名譽的被告
但我人已經飛到加拿大念兩年制的課程
由於課程在中間假期會安排實習
所以目前還無法確定何時回國
以及這兩年內會不會回國
因此當初是買單程機票
問題:
1. 這次請假之後會不會一直又收到傳票,然後可以一直請假?!
這種不知道何時回國的請假
到底要怎麼請假啊 ?
家人目前是只寫出國讀書所以無法到庭
(家人忘記寫是兩年課程...)
2. 假設給了一個兩年時間請假,中間臨時回國要主動告知去說明嗎 ?
3. 家人去繳交申請的時候,他說法警室的人跟他說
可以交由檢察官全權處理?! 或是聘請律師處理
但目前還沒到起訴階段,還只是偵查階段
我應該要交給檢察官處理?
感謝各位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
如內容尚有不足
還懇請告知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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