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租屋與房東有糾紛,他單方面終止契約(合約到明年年初),僅提早十天告知,各種賠償
與談話皆無法溝通,中間提到他之前侵入我房間(告訴期間六個月,事情為四月中發生)
,剛好妹妹在屋內,有質問訊息,與他說因為屋內沒回應所以闖入的訊息
問題:
目前房東無法溝通,說要走程序也十分囂張的歡迎提告,即使告成功機率一半一半,也想
真的提出刑事訴訟(非法入侵),有以下問題
(1)爬文查到此為非告訴乃論的刑事事件,想請問如果不出席開庭會是取消此事件追訴
還是反過來提告人(我)會被懲處,若不出庭會怎樣呢
(2)房東以要消防檢查為由進入房間,但妹妹喝止後他也沒有再次進入檢查,僅說不用
了,若是這樣的理由會無法構成侵害嗎?
*提告是為了要求賠償,只是希望房東有所教訓,讓他不要再佔未來房客便宜與有點租屋
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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