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輕傷但後續和解不順求攻略

作者: orange90897 (你一定是醫生!)   2018-09-28 16:31:13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7/8/7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一人受輕傷:右膝挫擦傷+右肘擦傷,當日申請診斷書證明。
後背近薦椎處瘀傷,隔天才整個腫起來,未申請診斷書僅留多日後腫脹未消退照片。
對方無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我當下便報警做筆錄,對方應也有。
另我機車倒車後有在漏油,故把車扶起來,但擔心破壞現場於是又再原地放倒機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僅強制險,對方強制險+第三責任險。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我騎機車沿民族路慢車道自東向西行過嘉義市仁愛路民族路口,速度約50~60,同向
內側車道有一台車在路口準備左轉。
對方則是對向車道要左轉,但未注意我這邊慢車道是否有車就逕自左轉,因為跟我同
向的車子擋住視線,所以彼此都未第一時間發現對方。雙方號誌皆綠燈,路口無監視
器,雙方無行車記錄器,我未變換車道。
我一看見對方車輛出現在視野內馬上緊急煞車(但當時不知為啥沒看見我的煞車痕),
然而還是來不及閃掉,我車頭跟對方右側車尾的方向燈+後保險桿右側位置碰撞,人
摔到機車的後方,停車位置如事故圖:
https://imgur.com/w64DsLC
初判表對方在第一欄→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肇事致人受傷。
我方在第二欄→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9/10第一次和解,對方業務、肇事者和我一起出席,業務負責跟我談,肇事者負責滑
手機,我一開始先說實務上這種情況通常最後會按我3他7算肇事責任,到這邊無異議
,然而我那天其實精神不是很好,也知道通常第一次+對方有業務的情況通常和解價
碼都不太好看,所以決定不急著和解,只拋出我修車估價單2萬5、醫療支出共計1000
左右、其他財損(磨破一條褲子)1400,精神賠償20000給他殺。
PS:我的車不少改裝品,而且多是去年才換的
業務開頭就說什麼,和解沒人在算精神賠償的啦,那只是車禍受傷給你個紅包錢而已
,然後把精神賠償的部份先一口氣殺到6000再給我算入肇事比例(精神賠償為啥要算
比例??)最後這邊不算賠對方車損只拿4200,另外醫療1000塊一樣給我算入肇事比例
(強制險部份不是無過失責任嗎??),修車費算20000再計算肇責。
對方損失部份,車損估價單近20000,他們業務自己估折舊跟算入肇責比例算我賠5000
多給他,結果是賠完之後我實拿才12000,講到這邊我想想這次大概也不用談了,表示
這價格我不能接受,業務看起來也沒多認真,只回了看來兩造對於和解金額沒有達到
共識之類的官腔幹話,最後只決定由業務安排下次調解委員會,雙方不歡而散。
9/12我找了業務給我的line帳號正式打了一次我要的賠償價目表,一共37700:
●肇責7成區
修車費20000、褲子折舊算1000
●全賠區
醫療支出1000、請假一日薪水2000、精神賠償再度拉回20000
業務已讀不回之後好像就當車禍沒發生過了一樣,直到昨天都完全沒有人跟我聯繫,
連調解也無下文(...),於是昨天自己去交通隊送了調解轉介單順便打給肇事者,但除
了被嗆之外沒有任何斬獲,對方大致上是說和解都是我在講啊,結果講出來的價碼我自
己又不要(你們業務自己價碼亂算坑人又不是我的問題...),再嗆他才不怕上法院,寧
可把易科罰金繳給政府也不屑給我錢(以為上了法院就不用賠我錢喔...),又說要談就
跟業務談就對了,整個無責任屁孩樣。
換打給業務,一問就知道根本擺爛沒約調解,最後只說那我們雙方就靜待調解通知這樣
,到這邊說實在我感覺不到對方任何人想認真和解的意思,大概是要走法院了= =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六、問題:
1.我賠償金額的開價(像是越開越高)及談判技巧,是否有可改善的地方?
2.對方看來似乎想長期戰,雖然我不太介意,不過是否可以先出什麼招殺殺氣勢讓對方
比較想快速和解?
我目前只想到刑事帶民事訴訟先告下去再說。
3.追加問題,目前這樣的狀況,能藉由肇事鑑定進一步加重對方肇責嗎(提到82或91)?
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aquariuseric (M)   2018-09-29 18:55:00
不想和解的是你呀兩邊責任明確,好好提完損失乘上責任比例很難嗎你開六萬全認了,乘上比例就賠你四萬二那你要賠他的三成怎麼隻字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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