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onghan ( )
2018-10-01 07:45:15事實經過:
和某個商家有消費糾紛,商家先在一個不是我留的google評論,
公佈我們倆人的姓名,只有把第二個字用X代替,因為我們兩個的名字跟姓氏都很特殊,
我另外寫了一篇評論抗議,商家便把原本的回應改掉,然後跑到我的評論底下公布全名。
問題:
1. 特殊性名,只去掉中間一個字,算違反個資嗎?
2. 我是不是可以根據個資法要求對方刪除姓名?
3. 對方如果不刪除可以怎麼辦?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