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uchung5 : 謝謝大家指點,我想說用第一人稱比較快,案子是有 10/05 09:11
→ yuchung5 : 的,不是掰的,不過這邊是大家討論的地方,就算是 10/05 09:11
→ yuchung5 : 掰的,也是可以討論吧? 我想我就繼續"掰”下去," 10/05 09:11
→ yuchung5 : 我”在前面警方移送那個案子,"我”沒收到任何通知 10/05 09:11
→ yuchung5 : ,我也不知道結果,請問通常台灣的地檢署都不理會 10/05 09:11
→ yuchung5 : 被害人嗎?還是這是特例? 10/05 09:11
→ yuchung5 : 還有,"我”自訴的案子這幾天才收到回文說此案已經 10/05 09:16
→ yuchung5 : 不起訴處分,是否也算過了再議期限?整個案子沒有傳 10/05 09:16
→ yuchung5 : 被害人,直接不起訴,那"我”不就變有誣告之嫌? 還 10/05 09:16
→ yuchung5 : 有這件案子有無其他可能可以繼續下去? 10/05 09:16
推 hidog : 這邊用掰的會被水桶 10/05 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