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10/13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無報警,下車道歉並與對方討論後,對方表示不必處理就走了。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這邊有保 對方是否有保不清楚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從巷子出來,等待右轉至大馬路時無意龜速(大概不到5km)碰到前車車尾保險桿,
我方車輛無事,對方車輛保險桿上有被我車牌的螺帽撞到的小凹陷。
六、問題:
當時雙方都無人錄影拍照,討論後對方決定不追究,若對方事後反悔去警察局只報出我的
車牌號碼,無相關佐證,這個報案會成立嗎?是否有被告發肇事逃逸之可能?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