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租賃] 合租公寓:提前搬出的問題

作者: enterpirse (小嘉)   2019-02-14 08:59:02
一、合約為房東與房客的契約,端看契約內容如何約定。
二、B的提前搬出,找到D來續住,由於簽約人是B,邏輯上來說房東並沒有損失,
所以在取得房東的諒解下,應該是可以免除違約的問題
我認為有沒有違約是可以談出來的
※ 引述《weiting8403 (weiwei)》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該公寓有3間雅房並由3位房客(A、B、C)承租,簽約時簽了A與B的名字,租約為一年期。
: 房租與押金(2個月)分配如下:
: A:7500/月,押金15000/年
: B:8500/月,押金17000/年
: C:9000/月,押金18000/年
: 租期:2018/8/25~2019/8/25(共一年)
: 其中B提出3/25將提前搬離租屋處。
: 問題:
: 1. 若找到續租人D,D是否需要重新與房東簽約?
: 2. 若有新的續租人D,B是否需要付違約金?
: 3. 若B要付違約金,是要付2個月的押金呢?還是最多1個月?
: 4. 若A與C不找新的續租人,但是房租照付,B有違約的情況嗎?
: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