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關於浮覆地問題

作者: bluepluto (無糖綠茶長螞蟻?NN)   2019-06-23 01:45:36
事實經過:
開發建設公司來電告知有一筆為我已過世
祖先名下"浮覆地",目前為國有,對方表明
願意負擔所有訴訟及行政費用將所有權辦
理登記所有繼承者名下,但要求30%土地持
份之報酬,目前繼承人中兩位長輩已簽約
尚有五位未簽合約
問題:
現在有長輩覺得要求的報酬太高,
請問合約是否還來得及停止?
還是只能照著合約走?
另外是否可以根據建設公司所提供之地號, 自行委外律師向所屬機關提繼承所有權之訴訟,是否會由有其他法律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6-23 12:29:00
民法第828條第3項:「公同共有物之處分及其他之權利行使,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得公同共有人全體之同意。」與建設公司訂立之契約,原則上有效,但效力限於訂立契約之當事人。問題是將來未必全體共有人會同意移轉土地所有權給建設公司,將來與建設公司訂立契約之繼承人有可能違約。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6-23 13:28:00
違約倒是未必...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6-23 13:41:00
五位未簽約就好辦,繼續不要簽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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