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一般約的時候是約外面談
屋主簽完所有的簽名欄位後
剩下土地資訊還沒寫完
仲介說要帶回去補再給合約
屋主這邊堅持填完現場拿
但是還在填的過程話不投機,身邊親友把合約書塗毀撕毀
房仲說即使如此還是有法律效力的
問了另一個已經委託的房仲,說是無效的,不要理他
網路上問到一個房仲也是說無效,說不用撕掉,塗過就沒用了
但是親戚說他問他家附近的房仲,該房仲說是有效力的,可以說小孩亂塗鴉和不小心撕掉
??
於是上網查,也有人說塗改不代表沒有效力...
想請問不動產一般約的合約書有塗毀(塗掉其中一欄名字)還有撕毀(還沒有分正副本,
因為正在寫土地資訊)真的還有法律效力嗎?
再者若真的有,房仲直接簽約,沒有調謄本也沒有物件調查也沒有拍照
這樣合約也有效嗎?
我知道他只要有屋主ID就可以調資料了
是說一般約不太用擔心什麼,但還是想了解其法律效力
已經跟親戚說不用擔心,但是每個人的答案都不一樣,想了解是不是被嚇唬的
是說簽保單的時候有塗改都要蓋章,何況塗毀名字又撕破的
怎麼委託買賣合約好像很隨興...
在簽約的時候房仲也有自己把他加註的字塗掉重寫其他文字
這樣加註塗掉也是沒關係的嗎?
都不用蓋章簽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