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小弟跟一個老伯伯租了公寓大約7,8年了
房東之前是跟孫子同住(兒子已過世)
房東因為失智住進安養院(我有去安養院看過他)
現在孫子跟我說以後房租匯到他戶頭
但是房東女兒拿著房東伯伯的存褶來跟我說以後匯到房東伯伯的戶頭
(原本我都直接拿現金給房東伯伯)
因為兩邊都說對方怎樣怎樣,但我不想介入
我就跟他們說,阿伯叫我給誰,我就給誰
但現在想想,阿伯的確被診斷出失智
那他可能今天跟我說給女兒,明天跟我說給孫子
問題:
想請問,這種情況我該怎麼才能避免到時候因為孫子與女兒的糾紛被捲入法律問題?
而且剛好也要重簽契約,契約的部份需要特別注意些什麼?
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