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請問如何調超過2個月的高等法院判決?

作者: AGIknight (我攻速很高喔!)   2020-05-13 14:39:39
昨天PTT看個環保署又要限飲料杯的新聞
看完推了一下「誰去炸了環保署啦 操」
9個字
晚上刑警竟然叫我去做筆錄,說我犯刑法153條煽動他人犯罪
竟然還跟我說,如果法條像恐嚇大眾之類的不合
他們就會找其它法條來辦
WTF…
總之查了一下資料,有兩份類似的高等法院判例
1.高等法院97年度上易字第891號判決
2.高等法院96年度上易字第2083號判決
3.台北地方法院107年易字第69號判決
高等法院跟台北地院的主文公告查詢系統裡找不到這幾份文
原因是已過兩個月須向原判決書法院查詢
想請問要如何取得這些判決書?
感謝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0-05-13 14:53:00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05-13 15:14:00
嘴砲犯罪要別人去幫做 被告查法條也要別人幫查?「誰去查了判例啦 求」 ?
作者: Lexus (LEXUS)   2020-05-13 18:19:00
哈哈你看看你哈哈
作者: zb91 (短ID好PO圖)   2020-05-13 23:03:00
真的假的 昨天推文 今天就查到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05-14 13:59:00
主觀犯意 -> 就是要確定你有沒有主觀犯意所以要辦你客觀煽動能力 -> 你這句話的確是在問誰要去做反正你說了這樣的話 被叫去問問花花時間最後不起訴也挺公平客觀的吧?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0-05-14 14:25:00
也沒濫訴吧?就針對這句話讓不少人得去處理,換個角度想,這種事情都有人處理,吃案這事情就更不該存在,不是?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5-14 16:08:00
你換個方向想。找你去做筆錄不就是讓你證明你沒有主觀犯意跟客觀上煽動能力嗎?而且我覺得八成是有人檢舉。有人檢舉成案,警察就得把這件事情調查到一個段落後移轉。要決定是否起訴還是要看檢查官。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0-05-14 16:14:00
找其他條文處理也還好,三方關係裡,檢警就是控方,至於是否濫訴就好比誣告罪, 如果沒說這句話,就沒有後續,如果因為發言而衍生的追究,那就是有所本,只是構成與否的問題.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5-14 18:54:00
但是你的認為與否在這案子中不列為評估的點。就如同霸凌他人者通常也不認為自身所作所為有達到霸凌的程度。判定有犯法疑慮與否還是要由檢警方認定。
作者: gary0217 (GARY)   2020-05-15 13:58:00
我覺得最後高機率是緩起訴或不起訴。原PO別太在意,畢竟我們也好.甚至國家也好,都無法掌握每位警察的專業素養,所以社會上才有這麼多專業認知不足的員警,這也是目前的警察們還要再努力加強的地方。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5-15 14:02:00
我覺得制度也有問題。不過有時候發言也要謹慎一點啦。
作者: asdf456 (大家好)   2020-05-15 19:27:00
你這發言沒問題嗎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5-16 01:25:00
在飛機上說自己有炸彈被逮捕的也能這樣辯解而不起訴嗎?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0-05-16 01:38:00
只種回覆只能呵呵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5-16 04:02:00
狡辯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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