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LCCN (MLCCN)
2020-11-02 23:01:10事實經過:
今天早上約九點半停進台中市公有停車場。
停車場也沒有放任何施工警告標語,或是提醒不能在那邊停車,當時停車時旁邊也都停滿車。
結果取車時,停車場管理員告知我的車被旁邊施工的大型水泥柱砸到,中午12點已經請警察做完筆錄,之後會與警察拿初判表。
雖然我們有在車子前方放身心障礙的停車證明,管理員說聯絡不上我們,因此在這段期間我們完全不知道發生這件事,直到傍晚五點去取車。
車子受損部分:後面跟上方板金全凹陷、後方玻璃也全碎。
建商也只留給我們富邦保險公司聯絡人電話,沒有建商負責人。
我們聯絡建商保險公司聯絡人後,他請我們直接將車子到維修廠,之後再進行估價。
我們到維修廠後,維修人員才告知相關事項,說必須要有案號與報初險,他們才會進行估價。
但也告知因為我們車型比較舊(1999年),可能維修的價格會遠遠超過目前市值,由於車況良好、公里數不高,是我們目前主要開長程的車。
在這期間,施工單位保險公司聯絡人僅叫我們直接先去維修廠估價,都沒另外說相關事情。
目前就是車子仍放在維修廠,等待維修廠人員通知。
問題:
1. 我們還能如何與施工單位的保險公司洽談?
2.由於我們停的地方是台中市公有停車場,停車場公告中有寫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是否還能與台中市政府求償?
https://i.imgur.com/FO3KpAY.jpg
第一次也非常臨時發生這種事,感謝各位閱讀到這邊,如有可以解惑的地方,再麻煩各位了!
非常謝謝大家,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