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借錢給人,那一開始對方說會還,但當時沒有表明還款日期
後來訊息就不讀不回,推測已無還款意願
我就送法院小額訴訟
手上有的資料有
Line對話證明
匯款明細
對方銀行帳戶
對方姓名
對方出生年月日(有疑點)
對方公司名片
目前狀況:
a.法院已發函銀行,請銀行提供開戶資料
b.第一次調解,對方未到
c.法院發函請我補對方戶籍謄本,我以姓名+出生年月日在戶政事務所查不到資料
問題:
出生年月日是當初我有看過身分證的,但沒拍照留底
在戶政事務所查不到資料出乎我意料之外
現在有甚麼方法讓此案順利進行下去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