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因奶奶過世,親戚想用奶奶戶頭裡的錢結清喪葬費和其他用途(目前沒有明確說明),所以向我們索求印鑑證明(註明金融機構用途)及印鑑章,因親戚與我們沒有太大的交流且不信任對方。
奶奶名下還有一棟房子目前沒有交付給誰,這可能會成為拉鋸戰。
問題:
是不是可以請親戚將銀行或郵局的文件蒐集來,讓大家見證下一同蓋章,如果只交付印鑑證明不把印鑑章交出去,親戚後續是不是無法作業?
如果印鑑證明和印鑑章交付出去是不是可以在其他地方被動手腳,例如自己的銀行帳戶被查帳?
目前人在海外,想向各位前輩請教經驗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