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在文章表示,如果不滿意,
麻煩自己自動省略,另外開新文章發表自己的見解,
但是對方還是在底下噓文,
請問這樣是否已經構成看板違規事由(挑釁)?
作者:
susaku (小草)
2018-06-11 22:15:00問該版版主 不過我認為很難 文章本來就會被各方面評斷如果真的不想被評論那還是別發文吧
另外,想問一下,如果連續違規,但沒人檢舉,那一次性檢舉這些行為,這樣會怎麼計算懲處?
作者:
hms5232 (未)
2018-06-12 00:19:00看板規 板規沒說按照文章或推文等計算的話就看判決人
作者:
nadoka (å°é‚£ 娜豆å¡)
2018-06-12 00:34:00原則上不算,除非板規有寫宣言有效或噓文相關規範並違規大多數看板都會尊重「每個人的」發言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