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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large (大大)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OBike恐不能再隨借隨停 北市公告「共享運
時間: Thu Sep 7 06:54:30 2017
自由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185198OBike
恐不能再隨借隨停 北市公告「共享運具自治條例」
〔記者黃建豪/台北報導〕OBike登台4個月以來違規停放情況嚴重,為此,台北市交通局
今天公告「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草案全文共計18條,內容包括
,共享車業者須申請營業許可、限制投放車數量、收取使用權利金、訂有違規罰則,甚至
規劃專用服務區,亦即,若草案蒐集各界意見後,經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及台北市議會審
查通過,最快明年,OBike在台北市不再能隨借隨停,將比照Youbike,只能停在北市府規
劃的專用服務區。
按照草案初步規劃,未來共享小客車、機車、自行車,在台北市都只能在共享運具服務區
內停放,且得繳交權利金、保證金,另得申請營業許可,一次許可三年,若未依限期繳交
權利金、保證金、申報文件造假、營運計畫不符或嚴重違反規定,北市都得撤銷或廢止業
者的營運許可。
交通局運輸管理科長王湮筑說明,以美國、中國等國外案例看來,共享車輛若沒有服務區
規範會很亂,因此台北市將訂共享自行車專用的服務區,但有多少區塊可釋出做服務區,
還得統計看台北市還有多少共享單車的容收輛,並規範共享自行車業者只能投入多少輛車
。
王湮筑指出,因為未來規劃的服務區,若讓共享自行車停放,是使用到公有地,因此才收
取權利金,初估每輛車一年在1000元以下,服務區只有共享自行車能借還車,將劃有標線
、標誌,一般車輛亂停將被拖吊,但若共享自行車停在非服務區,會有300元到600元的罰
鍰,但這歸咎到共享自行車營運商如何規範使用者,所以會請營運商提出營運文件,看如
何管理違規停放的使用者。
王湮筑另指出,若確定規範共享自行車只能停在服務區,會規範共享自行車都得設有GPS
定位,若共享自行車沒停在服務區,使用者就無法還車,但這還有討論空間,要考慮業者
有沒有辦法處理、警察如何取締等。
交通局長張哲揚補充,台北市現階段,會先找自行車服務不足區或有空間的地方來互設服
務區,若市場產生競合,再按照車輛數量的變化來改變服務區的規劃,服務區將比照身障
停車格位做法,服務區會標示的相當清楚。
台灣OBike總經理王妍婷則表示,該自治條例雖然立意良善,但共享車輛不只自行車,還
包括小客車及機車,草案細項並無法適用各樣態,規定GPS等係數層面,他們都願意盡力
配合,但條例還有許多待溝通部分,希望北市府近期內能召開公聽會,讓民間業者有進一
步和政府交流的空間,讓他們反映政策落實的困難。(更新14:48分)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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