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該討論一下修改版規的事了
表達支持兩岸統一的立場並不是壞事
只要你肯據理服人、說服大多數人支持你的觀點
而不是一再對你的論點跳針回應
如果你無法說服大多數人支持你,反而惹來一陣噓聲,那是你的問題
你該思考是要精進自己的論述、加強自己的文筆
還是你所抱持的思想根本上就是錯的、不堪檢驗,無法得人心沒什麼奇怪的
如果不自己思考為何你的發言遭人唾棄,還一直PO同樣的跳針文
就應該要訴諸公權力給予水桶,維護版面整潔
我建議把版規修訂成如下:
第四條:鬧版
鬧版之判定標準:連續三篇皆被噓至X1以上,不限時間間隔
該三篇文退回並水桶二週
不管是1kcs,還是may3還是誰誰,
不管你是中國人台灣人美國人還是哪裡人
你發了讓人噓到X1的文,你就有義務再發一篇讓人推的下去的文
因此,為了不讓自己被噓,每位版友發文前都要懂得爬文找資料,
公民版的廢文量一定會大為減少。
這不影響到言論自由!
因為這樣的規定無關個人、特定團體、特定思想主張
是每位版友一視同仁該遵守的
作者:
laoyang (老楊)
2014-06-12 22:02:00推
作者:
KMTMAMI (KMT馬迷)
2014-06-12 22:06:00如果被噓爆兩篇 只要刪文再po不就好了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2 22:07:00推 好方法 可以半個投票 通過就將本條文加入
刪文之後前面的X1還會在 X的紀錄不會因為刪文消失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2 22:08:00那再加一條自刪文章之懲處是直接水桶防範
作者:
KMTMAMI (KMT馬迷)
2014-06-12 22:08:00或者被噓兩篇就po一篇不痛不癢的文當間隔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4-06-12 22:08:00那就再加一條 超過 X2 自刪 直接水桶 如何 ~~~~~~~~~
那要看是怎樣的情況被噓爆,尤其當猛虎不敵猴群時~~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2 22:10:00請板主按比例衡量。
作者:
KMTMAMI (KMT馬迷)
2014-06-12 22:10:00例如我po兩篇支持統一再po一篇支持香港抗爭 這樣
作者:
zerodsw (Zero君)
2014-06-12 22:11:00...突然又想到司法與民意的古美門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2 22:11:00good idea 要到X幾動刀 也可以投票一下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12 22:12:00我認為你應該換個講法 就是說X幾到水桶先規定意思等於由板群來決定該人能不能水桶 備案則是版主看看是否有所爭議 來撤除水桶抗告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2 22:15:00空調非冷氣,除非你在房內門窗全關不用通風。
作者: deep77092 2014-06-12 22:17:00
我在想過了這板會不會突然很熱門
作者:
smtp (smtp)
2014-06-12 22:19:00其實剩下的就是板主自己裁量權的空間,該桶就桶,想申訴再申訴.
當物以類聚而你又非我族類時要怎樣說服,再有論術一樣把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2 22:24:00我覺得可以的話還是討論出明確的制度 避免板主有太大的裁量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2 22:25:00權 因為板主也會有判決不公的可能 如果規定越清楚執行板規時就可以避免受人治因素的影響 而傷害了公正性
作者:
aki80 (LinTeS)
2014-06-12 22:26:00請把自己關在密閉房間 不用很熱 但是不能讓空氣交換體驗一下二氧化碳濃度過高的感覺:)
作者:
gary27 (小龜)
2014-06-12 22:27:00誹謗刑事除罪化這是國昌老師在推的思想....我覺得還是持開放的態度比較好
例如之前不是說拿台胞證去中國是喪權辱國,那應該不管是
作者: deep77092 2014-06-12 22:28:00
推lamda :)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4-06-12 22:28:00你很聰明,你向我提問,然后我發文回答你,你就建議水桶我
作者:
aki80 (LinTeS)
2014-06-12 22:28:00還有媽寶 你講這詞的時候有沒有考慮過有人沒被媽"寶"過
誰只要拿台胞證就該被吐口說,但近日某人拿台胞證去中國
作者:
gary27 (小龜)
2014-06-12 22:28:00國昌老師連編故事罵自己的記者都可以原諒了我們面對不同理念的人應該也要更有包容力才是
有用同樣標準嗎?所以談論術還不如講笑話讓大家笑一下
作者:
Riya520 (GO!!!!!!)
2014-06-12 22:30:00usb原來你在論述阿 我還以為你在講笑話
那你知道什麼是媽寶嗎?你還在以為喔!我是來看笑話的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12 22:32:00不是 我的講法意思剛好是反過來 也就是版主永遠是最後一道
作者: deep77092 2014-06-12 22:32:00
我怎麼沒看到靜坐的人旁邊都有一個媽媽陪著
作者:
smtp (smtp)
2014-06-12 22:32:00條文再怎麼訂,還是有漏洞,光用回文洗八卦板那招,你就受不了了
作者:
lex65536 (☆▽☆)y d(☆▽☆)
2014-06-12 22:33:00個人認為還有修改空間 一來有心人士鑽板規漏洞、洗噓文
作者:
smtp (smtp)
2014-06-12 22:33:00給板主裁量權算是權宜之計, 板主敢亂桶, 大家再一起罷免就好.
作者:
lex65536 (☆▽☆)y d(☆▽☆)
2014-06-12 22:34:00很容易 加上也有以人廢言 看ID先噓、直接END的人在
有媽媽在旁邊陪才叫媽寶?你要不要去姑狗一下"媽寶"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12 22:34:00其實這種灰色地帶的問題只要有天才小釣手都迎刃而解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2 22:34:00這是公民板,又不是大腸花論壇。
作者: deep77092 2014-06-12 22:35:00
那怎麼還有人說一開始家長有打電話來叫他回家,後來改支持了阿 呵呵
作者:
smtp (smtp)
2014-06-12 22:36:00給板主裁量權還有個好處, 就是好人萬一被亂噓時, 板主可以擋.
作者:
smtp (smtp)
2014-06-12 22:38:00其實是不是來亂的,查一下就知道. 來亂的就大刀揮下去,別客氣.
沒錯!板主本來就該有裁量權,但至少要有個機制讓版主不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2 22:39:00意思是叫你拿出論述啦,我跟你說空調,你在那邊跳針。
作者:
leontj (leon [D)
2014-06-12 22:39:00贊成這方法
都說有人提醒這是公民板又不是大腸花論壇,是你在跳針吧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12 22:41:00空調就是按remote阿,看你要開風量大中小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2 22:42:00要不要看清楚?那句話是我說的,是在對你說。
作者: deep77092 2014-06-12 22:43:00
我還蠻懷疑病貓到底懂不懂大腸花到底在幹嘛
"連續"三篇太容易規避,建議改成"累計三篇"水桶兩週
作者:
aa85ss20 (跳痛)
2014-06-12 23:12:00推維持品質
作者:
oscar721 (有å°å…¬ä¸»å°±å¤ 了)
2014-06-12 23:24:00推!! 高調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4-06-12 23:36:00噓文可以當作鬧版門檻,但是還是要依據內容作判斷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6-12 23:37:00噓明顯 有多數暴力跟鼓勵免洗ID的問題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4-06-12 23:37:00畢竟會有分身帳號、重複噓文等不客觀因素,當作參考ok
其實我不贊成這種方法,某些時候它很容易形成多數暴力直接限制鼓吹一中論、或者消極點加上條件"經版友檢舉"就當事人事實行為來限制比點人數來得妥當些
作者:
rin0710 (秋)
2014-06-13 00:52:001。連續三篇噓爆規避容易2。認同有免洗id疑慮
作者:
ckchi (飄)
2014-06-13 10:52:00但這樣很容易把私人恩怨帶進來,EX:如果我看某人不爽,就找他的文章狂噓,總有一天也會噓到XX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