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uffleCoat (大衣癡漢)》之銘言:
看你扯了一大堆,
要指出你的盲點只需要回你一句:
戰後事務處理(包括主權移轉)應依條約處理。
開羅宣言是條約嗎?不是。
波茲坦宣言是條約嗎?不是。
日本投降書是條約嗎?不是。
一般第一號命令是條約嗎?也不是。
所以真正能產生國際法上效力的是什麼?
舊金山和約、台北和約。
在這兩份和約裡台澎的主權狀況如何?
舊金山和約:創造臺澎主權未定狀態。
台北和約:承認舊金山和約創造的主權未定狀態。
至於我前面寫的,
從開羅宣言一路下來的那一串講的是內容的承繼,不是指效力的承繼。
而且那篇的重點是之後的約定在適用上優先於之前的約定,
如果看不懂的話可以多看幾次,
有時間回那麼大一篇應該有時間把我那篇多看幾次。
你喔,
如果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那裡來的,那沒什麼好講的,臺澎主權關你屁事?
如果你是原中華民國國民的後代喔,我可以理解你的焦慮啦,
不過本來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啊。
臺澎主權未定是所有舊金山和約簽約國都很清楚的事實。
美國還三不五時跑出來打自稱是主權獨立國家的中華民國的臉咧。
如果你是原臺澎住民的後代喔,早點醒醒,好嗎?
這世界上除了狗屎之外還有其他東西可以吃,不要作賤自己。
當然啦,
如果你是想跟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的,
會想把台灣跟國際上已經被認定為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承繼的中華民國綁在一起,
會想把台灣跟成天跟中華人民共和國扯一中各表、終極統一的中華民國綁在一起,
我一點都不意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