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duiy (奶茶)》之銘言:
: 關於臺澎住民與中華民國人民的國籍有幾個問題很好奇:
: 1. 按照前文,因為在1952年「日本法院於同年 2 月,以日本政府事實上無法
: 管理臺澎為由撤銷臺澎人民的日本國籍」與簽訂了台北和約,所以在1952年2月以前在台
: 灣出生,並且直系血親尊親屬與本人在台灣有戶籍的人都是原臺澎住民?他的後代都是
: 「原臺澎住民的後代」嗎?
原臺澎住民是指本身在 1945 年以前出生,
在臺灣有戶籍、且不具除日本以外其他國家國籍的人。
1952 年以前出生,
在臺灣有戶籍的人可能是原中華民國國民逃難到臺澎後生下的小孩。
如果是這種情形,這樣的人是原中華民國國民的後代,
不是原臺澎住民,也不是原臺澎住民的後代。
: 2. 日本的國籍也是採屬人主義認定嗎?所以要證明自己是臺澎住民或其後代可以去戶政事
: 務所申請日治時代戶籍資料(可以連線辦理),是不是只要申請到證明自己的直系血親尊親
: 屬是在1952(1945?)年以前出生,並且他與他的父母都在台灣有戶籍就可以證明他是原臺
: 澎住民?其後代就申請證明是原臺澎住民後代的戶籍資料?然後投臺澎住民公投?
是的,日本國籍採屬人主義。
判斷身分的時間點同上。
要證明自己是原臺澎住民後代的話,
就是出示能證明自己的直系血親尊親屬是原臺澎住民的戶籍資料。
: 3. 請問如果我的直系血親尊親屬沒有一個人在1945年以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我就沒有
: 中華民國國籍?如果我的父母是原臺澎住民的後代,在1952-1972(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
: 簽訂建交公報,並宣布台北和約效力終止年)間在台灣出生,他們會不會具有中華民國國
: 籍,所以身為後代也會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所以住在金馬者可以投金馬公投?)
中華民國國籍是採屬人主義,
所以如果你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中華民國國籍,
你的父母依中華民國國籍法一樣會有中華民國國籍。
但如果你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中華民國國籍是被中華民國政府強加的,
由於取得國籍的過程有瑕疵,在國際法上是不被承認的(事實上能用是另一回事),
你的父母依屬人主義取得的中華民國國籍也會是不被承認的。
而也因為這樣的國籍在國際法上有瑕疵,
所以即使住在金馬也不能投金馬公投。
: 我想應該很多人都會面臨這些問題(版上很多人的爸媽都是在1952-72年出生的吧?)所
: 以想要請問一下,謝謝大家的不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