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轉置國道收費員 交部保證5年薪

作者: canot77 (豪豬)   2014-06-20 04:03:53
國道收費員這部分問題很複雜
很難從單一面向了解
首先 條列重點
重點1.國道收費員並全部都一年一聘
在民國97年之前,國道收費員屬於
行政院約聘僱人員聘用辦法,
一年一聘,不適用勞基法。
薪水來源編列在行政院的人事費
民國97年1月1日之後收費員開始適用勞基法
薪水來源編列在通行費,屬於此聘任資格的沒有一年一聘問題
爭議:屬於約聘任用資格的很多做了十幾二十年了...
有些認為應領一年一個基數的資遣費
但因為此任用資格不適用勞基法,
所以變成要進行協商~協商狀況跳到"重點2"
97年1月1日以後任用的在這部份屬於賺到的一群
因為依照新制資遣費,齊頭式領七個月絕對賺到~
但是這部份人也不是沒爭議,問題就在於"重點2"。
重點2. 退職金高公局前後說法有異
高公局與收費員說得退職金是原有基礎上"加發七個月"
甚至都有試算表出來了~年資老的很多
試算出來能夠拿到一百多萬,但最後卻是齊頭式
"只發七個月" 也就是總total就是約22~35萬間
而非"加發七個月"
(算法我不知道,沒看到相關試算表,
但國道收費員不只一個人這麼說)
以上為止都只是政府與收費員自己在吵,
實際上這問題也存在於其他約聘人員身上~
因為約聘的關係,所以沒有勞基法保障,
也沒有規定到資遣費這玩意,
基本上是趁機把約聘問題搬上檯面。
實際上約聘的問題確實也不小,
同份工作搞不好做了十幾二十年,
還一年一聘不適用勞基法實在是不合理的作法。
再來大家發現其實在就算發生前面這兩個重點,
但是國道收費員聲音仍然沒有很大。
自救會也還組不起來,
促成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成立進行激烈抗爭的就是"遠通電收"
重點3. 轉置受刁難
這點很多人都知道了,報紙也都寫過
例如住台南的要你去花蓮面試,
亦有實際面試了才知道是假職缺之類的。
至於面試過程中收費員所面臨之刁難這就不用在贅述了。
自己查報載,這段期間中報載不少。
目前有581名收費員沒有成功轉置
重點4. 轉置成功後遭逼退
目前轉置成功且目前在職的
僅佔國道收費員總數的10%不到
大概佔有轉置成功的人數約1/4
也就是說轉置成功的也有3/4離職了...
這樣看大家就應該知道問題在哪了
我相信這比例恐怕不是一個有心
要安置的公司所能創造的正常比例
國道收費本來就是一份很刻苦的工作,
三班制還風吹日曬雨淋~
要說收費員不刻苦做不下去也實在說不過去。
所以收費員認為遠x就是在省轉置費。
因為以遠通提出之職缺平均薪資約22K來算,
要補到35K 5年,一個人要花72萬薪資差額
但逼退的話只要付35K的五個月也就是17.5萬就打發了
國道收費員約有1000多人 省下來的差額約5億多。
你如果是遠x老闆,請問你會想要怎麼做?
這就是互信破裂最大的重點。
目前有226名自認遭逼退的收費員
要退回轉置金與遠通周旋到底
重點5. 轉置成功後遭原薪投保而非全薪投保
先前說過很多收費員年資都很久了,
過個兩三年就可以領勞保退休金了。
但是遠x轉置的工作是以原本給付的薪資進行投保
而非附加薪資差額之全薪投保。
這差異嚴重影響到勞工權益問題,
也跟未來退休金的損失有相關。
重點6. 看了會令人暴怒的函文不斷
就跟原本PO出來的函文一樣,遠通一直以我仁至義盡,
是你自己不來的態度在面對收費員。
收費員到最後根本對遠通完全沒信任了。
認為遠x就是在省轉置費。
重點7. 轉置媒合出現非遠東集團之職缺
這讓國道收費員覺得不合理。
當初就是要遠東集團把這批人吞下去的。
如果可以出現非遠東集團的媒合職缺,
是否國道收費員可以自己去
另找自己喜歡的工作也可以領薪資差額?
所以就出現了要遠通提存薪資差額,
讓收費員按月請領的要求。
總結,一點互信都沒有
再加上遠通對交通部的罰款至今還在賴帳,
所以收費員更不相信罰款什麼的會對遠通造成威脅
反而更堅定了要遠通吐錢的信念。
"如果遠通不吐"就要國家負責安置
所以國道收費員要求的
國家安置也是有先決條件的,
就是遠通不負責的話才找國家討。
並非直接要找國家討。
不過因為遠通有不付款先打官司再說的先例,
收費員預期遠通絕對不肯吐錢
所以就先找國家討了,
不然失業給付期限都快過完了還不能定案。
總之,就是遠通這一連串的問題,
把原本面對交通部意見會分歧的收費員。
集合起來組成自救會統一對抗了。
所以要說自就會組成的功臣非遠通莫數
另外還是附一下職缺表吧
高公局網站自行下載喔
這就是最後一個重點
這些職缺的薪資普遍也太低了...
http://goo.gl/rgcIE0
另外國家說要代位補償,
這絕對是假回應。
因為遠通也沒說轉置後在職不付錢
問題在於轉置逼退以及媒合刁難。
以上這就是我瞭解到的國道收費員
有誤請指證
※ 引述《markfour (馬克四號)》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Jen9Ns5 ]
: 作者: markfour (馬克四號)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轉置國道收費員 交部保證5年薪
: 時間: Fri Jun 20 00:39:48 2014
: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轉置國道收費員 交部保證5年薪
: 【聯合報╱記者蘇瑋璇、黃詩凱/台北報導】
: 2014.06.19 03:26 am
: 為安民心,交通部今將向行政院會提報,承諾收費員透過遠通轉置新工作後,五年內薪資
: 比照原收費員水準,不足部分由遠通電收補足;遠通若跳票,交通部會「代位給薪」,從
: 付給遠通的委辦服務費中直接扣抵。
: 交通部高公局說,依據與遠通的合約,收費員在國道全面計程上路後裁撤,有工作意願者
: ,遠通會協助媒合到關係企業工作,五年內前後薪資差額由遠通補足。
: 高公局說,遠通若未補足,形同違約,該局會先墊付欠薪給收費員,再由給付給遠通的委
: 辦服務費中扣回;若遠通不改善,可依約按日處五十萬元懲罰性違約金。高公局說,代位
: 給薪類似民法「抵銷權」概念,不必對簿公堂,在收費員權益保障上,有立竿見影功效。
: 遠通發言人陳世莉說,遠通電收自二○○六年起第一批精簡收費員轉置後,至今從未拖欠
: 薪資或拒絕補足,交通部「代位給薪」屬假設性議題;若遠通未來沒履行,遠通也會接受
: 交通部扣抵委辦費的做法。
: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長林碧煌說,「代位給薪」無法解除收費員疑慮,收費員希望看到遠通
: 安置的誠意;以每人每月補一萬元差額計算,五年共約要補四點二億元,遠通應全數提存
: 到高公局或法院,讓帳目公開,讓收費員安心。
: 3.新聞連結: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8750002.shtml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14-06-20 05:42:00
官司有得打~
作者: Xanphenir (幽靈司書)   2014-06-20 07:41:00
那些職缺根本是遠東集團旗下公司直接從104剪下貼上的吧
作者: sinon0123 (cc)   2014-06-20 08:09:00
好像馬政府完全不在意人民
作者: b24333666 (比飛笨)   2014-06-20 08:12:00
我只知道會把其他人搞到自願離職
作者: marlboroshue (小刀用什麼捅小九???)   2014-06-20 10:08:00
這社會~好慘!! 官商勾結到明目張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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